第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具体年具体月具体日止。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随时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如拖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使用物业内各类图纸,包括装修改造图、电路图、上下水改造图、广告审批图、消防改造审批手续等。以上各类图纸应在甲方使用此物业7日内交给乙方。
4、及时与乙方沟通本合同执行期间所发生的其他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有权处理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