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要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1-2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同一类问题经过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我们将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索证制度是购进食品时,向食品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相关票证,以证明其购进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商标使用正确的制度。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食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调拨单、信誉卡等;
3、证明食品质量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质量监测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使用商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
5、在采购鲜(冻)肉类时,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进口鲜(冻)肉类及其制品时,应索取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为了确保有效性,上述证照和材料如有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进行复印保存;若没有变更或改动,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另外,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应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如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的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进货台帐记录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且这些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为了方便管理和备查,建议建立索证档案,将索取的证明按照分类和时间顺序存档备查。
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添加剂。
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