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的第三条,王清海在今后的过户手续中应该无条件配合朱站勇。
根据协议的第四条,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要向对方支付转让费的双倍作为违约责任。
最后,根据协议的第五条,这份协议有五份,签字按指纹生效,甲方和乙方各保留一份,沙坪律师事务所保留三份。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协议。
除了上述协议,王清海还签署了一份特别授权委托书,授权朱站勇全权代理处理王清海一户(包括王清海、王明宇、滕德辉)的安置房事务。
以上是对原文章的详细解释和润色。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在大庸桥街道办事处大庸桥野猫沟安置区的安置指标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1、甲方在项目拆迁时,有宅基地安置指标基本户一个(即:)。现市政府改在大庸桥野猫沟安置区建安置房安置。一个基本户安置指标为400m的安置房和20m22的门面。现甲方同意将一个基本户()的安置指标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享有在野猫沟安置区的400m安置房。
2、乙方按照一个安置指标27.5万元的价格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3、房屋以1600元/平方米成本价格计价。
4、甲方给乙方出具全权委托书一份,便于乙方办理有关购房手续,甲方保证支持协助乙方办理购买安置房手续,并按照乙方提供的户名办理变更手续,更名所需的工本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需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
5、若遇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如约取得安置指标,则甲方有 1 2
责任有义务积极支持协助乙方取得安置指标。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三份,社区居委会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见证方:
乙方: 联系电话: 2014年日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