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2、按时交纳房租及房内费用;
3、保持房内整洁,不影响其他住户(如果长期不干净,甲方可请钟点工,费用乙方必须承担);
第九条:退房
1、如需退房乙方须提前两周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违约,乙方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金;
3、确定房内物品、设备无损坏、丢失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第十条:租房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租房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签署无误后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