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迟到时间在5-10分钟之内,一个月内不扣分。
2、如果本月迟到三次以上,将按照以下规定扣分:迟到10分钟以内扣除5元,迟到10到30分钟扣除20元。如果迟到超过30分钟,将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除100元)。月底未扣分的总金额将作为奖励发放给本月没有请假和迟到的员工(病假不扣分,需提供医药单据作为证明)。
对于每月扣分超过30分的员工,将被罚值日一周。
(三)工作期间乙方的薪水及奖励制度如下:
1、新来的导购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底薪为1200元,还需交纳500元的押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获得押金的退还。如果在合同期内中途离职,押金将不予退还。
2、提成方式为:个人月销售额作为总金额,按照个人月销售额的1%提成。
3、乙方不得在周六和周日请假或休假,除非有特殊情况。
4、乙方每个月有一天的休假,除非这会影响店铺的正常运作。在得到店长的同意后,乙方才可休假(节假日期间员工不允许休假)。
5、在公司指定的情况下,乙方在个人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将获得月奖励30-50元,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个人销售和状态决定。
6、全勤奖励为50元,每三个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奖励为200元(条件:必须是全勤员工,且业绩排名前二位,无客户投诉)。
(四)其他
1、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店铺设施完好无损,如果有损坏,将按照公司报价的50%进行扣除,扣除金额由员工均摊。
2、乙方必须保证自己的健康和安全,如果出现任何问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3、在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