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密切接触病人必须安置在单间,非密切接触病人尽量不要安置在多人间,若需安置,应确保床间距大于1米,加强病员及陪护手卫生和咳嗽礼仪宣教,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原则上不探视,病房应关门,陪护必须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也应佩戴口罩,不得随意出门或在过道活动。
(4)病区内清洁用具严格按照分区标示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5)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
必须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红色垃圾袋盛装,标明“新冠”字样密闭运送至供应室消毒灭菌处理。
可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
(6)留观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并由专人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护送从专用电梯及路线至检查室,电梯及检查室应及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轮椅、平车后应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疑似或确诊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护理人员按三级防护要求床旁密闭收集,收集时动作应轻柔,收集后放入双层红色袋,袋外贴上“新冠”字样,通知洗浆房工作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后单独回收,先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热洗涤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枕芯、被褥、垫絮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如有可见的血液体液污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需采集检验标本时,医务人员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采集后标本按要求包装、消毒后放入生物安全转运箱密闭运送到检验科进行检测。
运送人员和检验人员按二级防护穿戴防护用品。
患者留观住院期间检验标本等,安排专人收送,并做好个人防护。
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专门后勤保障人员。
(9)封闭病区病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与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密闭收集,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袋外医疗废物标签用红色笔醒目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单独收集密闭转运到专用房间储存,收集转运时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
(10)病区中央空调应停用。
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请总务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4、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参与诊疗、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转运等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监督,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穿脱。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a.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b.各区域制作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图,配置穿衣镜,配备院感专、兼职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
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
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每日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发生针刺伤按相应应急处理后上报。
4、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