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重症及危重症感染者治疗药物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的方式,储备奈玛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200盒(实物储备20盒,协议储备180盒)、阿兹夫定2000盒,奈玛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负责储备,阿兹夫定由各县区按照诊疗量比例进行储备。
发热、镇痛、止咳、化痰等常备治疗药物,三级医院按满负运行60天进行储备,其余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满负荷运行30天储备。
九、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所有医疗机构全面升级防护措施,严格落实二级防护要求,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佩戴N95口罩、防护面屏,并根据岗位需要着隔离服或防护服。
所有医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确保有效防护的前提下,不入住闭环酒店,实行“医院+居所”两点一线管理。
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各县区要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合理安排班次,避免过度劳累或带病上岗。
十、确保正常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要确保诊疗工作正常运行,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因收治阳性患者影响常规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特别要做好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基础疾病、孕产妇、新生儿、血透、肿瘤放化疗等患者的医疗服务。
各县区要为医疗机构切实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医疗机构内感染判定要充分调查、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加强医务人员激励。
加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科学理性认识传染病及其风险,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xx(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1﹞6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普通病区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后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普通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
2、预警机制
(一)加强培训。
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二)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各科室感控小组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三)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
科室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即刻按医院感染暴发启动一级预警,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请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全院内部通报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