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网费、燃气费。
甲方只负责取暖费、物业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壹千元整(1000元整)作为押金。如乙方对房屋内家电、家具及房屋其他设施造成损坏,甲方有权扣留押金作为补偿,超出押金范围的部分乙方另行补齐。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乙方继续租赁;
2、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4、乙方如不续租,应在房屋租赁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不提前告知甲方将扣留乙方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房屋内有如下物品:
家电:长虹32寸电视机1台(20__元);美的电冰箱1台(1500元);美菱洗衣机1台(500元),有线电视机顶盒1个(300元),无线路由器1个(100元);
家具:床铺二个;鞋柜1个,液化气钢瓶1个,单头炉具1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度;(2)电表现为:度。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出租人:(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下文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