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不参与村里工作的,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患病、请事假或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一年内超过两个月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的;
3、因个人品行、言行不端,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生其他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群众中丧失威信的;
4、参与农村家庭宗派矛盾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的;
5、合同期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6、合同期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的;
2、乙方被录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按照国家有关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需要终止合同的;
4、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合同,对培训费用的补偿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补偿。乙方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在服务期内所知悉的服务单位的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合同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变更书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服务合同书内容,作如下变更(可增加活页插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或解除服务合同证明书
根据《大学生村干部服务合同书》第______条第_______款,甲方__________和乙方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或终止)服务合同。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