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甲方)
大学生村干部(乙方)
_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制
甲方基本情况: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20_年x月x 政治 面貌
职位 全日制学历 所学 专业 在职教育
联系 电话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接受基层培养和锻炼,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20_〕69号)精神,乙方自愿申请到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进行锻炼,并自愿申请签订本合同。为规范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岗位和工作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为甲方 村“大学生村干部”岗位提供服务,主要从事农村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村镇建设、治安民调、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农村教育、精神文明等工作,担任职务。大学生村干部为农村特设岗位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第三条 工作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规定给予乙方生活补贴和相关待遇。
(二)乙方在村服务期间,甲方按照规定的待遇标准,给予乙方岗位补贴,其中大专学历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月1600元,研究生以上学历每人每月1700元。资金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
(三)在村任职期间,乙方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为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干部办理养老、医疗(含补充医疗保险)保险。()乙方的养老保险、医疗(含补充医疗保险)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由各县(市)区在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事务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干部岗位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市)区通过商业保险途径协商办理。
第四条 工作纪律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范,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
(三)乙方违反甲方工作规范和纪律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变更协议。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