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专人进行备份操作及存放这些载体,并指定工作替代人以确保备份工作不中断。
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四、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对备份数据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
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
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1.全盘恢复一般应用在服务器发生意外灾难导致数据丢失、系统崩溃或是有计划的系统升级、系统重组等;
2.个别文件数据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五、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六、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
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
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的运行造成影响。
七、非本学院技术人员对学院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学院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重要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
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八、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九、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学院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十、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1.信息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时升级病毒库和杀毒引擎,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电脑操作员在工作中发现计算机有被病毒感染的迹象或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保护现场。
3.所有办公电脑都必须安装全省统一的趋势防病毒软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或删除系统内的病毒防火墙,以免电脑系统感染病毒,影响网络安全和日常工作。
4.载入办公网络电脑的软件系统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禁止运行未经病毒检测的软件。
5.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游戏软件、上色情网站以及使用QQ等即时通讯软件。
6.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
8.各部门及电脑操作员在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
(2)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