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代理人确认:
甲方确认:具有出租房屋的权利,无权利纠纷,并经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租上述房屋。
代理人确认:甲方及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租上述房屋,无权利纠纷,同时具有甲方书面的有转委托的委托书。甲方/代理人对其所提供的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甲方(包括关联方)承诺:在乙方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做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如:与乙方经纪人带看的承租方(包括关联方)交换联系方式、私下签订租赁合同、经第三方居间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保管承租方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承诺:乙方发布的信息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一致。妥善保管三证、积极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承租方,促成交易,保证不赚取非法差价。
六、中介服务费:杭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房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七、违约条款: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按照出售房屋挂牌总价的3%或出租房屋年租价的10%作为违约金。在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受方/承租方达成交易意向并支付交易定金后,买受方/承租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没收的交易定金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补偿。
八、关联方:包括甲方配偶、父母、子女、代理人及看房随行人员。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纠纷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