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所辖区域内废水、废气、粉尘、废弃物、噪声、放射源等环保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落实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
(3)负责车间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与维护以及公司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
(4)所在单位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应向公司环保部和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2、车间环保管理员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车间废弃物的处置,负责固废、噪声、放射源的管理,使处置后废水、废气达标排放,降低噪声源、放射源,使其达到国家标准,固废的申报处置。
(3)熟悉车间环保设施处理工艺流程,了解环保设施的性能。
(4)根据检测数据,及时调节工艺工况,使排放达标。
(5)每天督促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6)发现机械、设备、管道、阀门、电器、仪表、在线监测仪等出现故障,做好记录,及时向环保部申报,并联系检修人员维修。
(7)要做好清洁生产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操作工安全规程。
(8)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车间环保员负责调配、落实。
3、车间操作、维修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各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2)对各岗位所划分区域内的环保设施巡回检查。
(3)车间各岗位负责对划分区域内的环保设施维护、保养。
(4)操作、维修人员应对车间所产生的废弃物按照环保部指定地点统一堆放、集中处理。
(5)按照车间主任和车间管理人员的指令完成每天的环保工作。
(6)所在单位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应向车间主任和调度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4、各单位环保管理主体及职责是什么?
(1)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以自主管理为主,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环保综合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废水、废气、粉尘、废油、固体废弃物、噪声及放射性物质进行管理,确保环保管理合法合规。
(2)环保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环保进行综合监管、检查与考核。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并对全厂水、气的协调,减少废水进入终端,减少废气的排放。并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4)其他部门。在分管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弃物、废油的合法处置,环保设施维护,以及按照国家规范做好“三同时”工作。
(5)后勤部。负责对公司环保卫生进行综合监管、清理、检查与考核。
(6))质量检验中心。负责提供准确真实的各种环保分析数据,并对分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7)各车间。负责对本单位环保进行综合管理、检查与考核。
5、车间操作人员日常巡查的要求
(1)车间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车间“三废”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