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7、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8、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9、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1、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12、具备接入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应将液化石油气改为天然气。
锦屏多措并举部署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015-09-22 9:33 | #2楼
照省、州关于近期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针对全县餐饮场所的实际特点和目前燃气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1月7日起,县安委办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为入手,多措并举、重拳出击,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力集中开展为期13天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住建、工信化、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教育、交通、交-警及安监等部门成立了锦屏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进一步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迅速对相关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检查,要求各乡镇、县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实行严格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制度。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要求各乡镇、锦屏经济开发区及县相关部门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安全生产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餐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开辟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和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餐饮场所安全使用燃气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