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部室科消防器材、设备必须由防火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安全部门要指定钥匙责任者。防火通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堵塞。各部室科防火小组负责人为防火管理责任者,经常检查督促、保证畅通。
(2)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工程建筑中需断水、电、通讯联络系统,须事先通知防火委员会。
(3)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安装电气设备由电工负责安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安全。禁止科室和个人用电炉做饭菜。医用电炉及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用电安全制度。
(4)严格控制明火使用,动用明火必须贯彻“谁用谁管”的原则、医用石油液化气罐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在禁区动用明火。
3.火灾联络指挥与抢救
(1)保健院办公室电话为全院火灾通讯联络中心。任务是: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和呼叫院领导。
(2)办公室主任在院长不在时,代院长行使火灾抢救的控制与指挥任务。负责调动全院各类人员扑救火灾,抢救物资,疏散保健对象,派人迎候消防车队控制灾害发展等。
(3)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责任和义务迅速向办公室或保卫人员报警;起火科室有责任立即组织扑救、抢救生命和物资。
(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援扑救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参加火灾扑救的科室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员统一指挥。
4.保卫科防火责任
(1)在上级消防部门和院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方针、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搞好基础建设并认真记载工作记录。
(2)协助院防火负责人制订全院防火工作计划及有关规定。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对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检查。
(3)组织领导全院进行义务消防队员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灭火技能。
(4)组织全院性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配备进行审查。
(5)统一管理全院消防器材和设施,提出全院年度消防器材的预算和购置。
(6)对全院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和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指导、督促检查防火工作。
5.防火制度
(1)全院职工防火守则:
①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院防火管理制度,有制止一切违反消防规定、制度行为的义务和责任。
②发现火情、火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③岗位工作要达到“三懂、三会”。
④教育监督家属、子女不在院内玩火,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认真执行“十不”规定,即: 不私自堵塞消防通道; 不擅自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擅自挪动、复盖、拆卸、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标志; 不擅自架设临时电线私自用电,禁止私自使用电炉; 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不随意焚烧废纸杂物,必须焚烧时,须采取安全措施, “谁 贯彻:用谁管”的原则; 不在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不私自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罐取暖做饭。
(2)义务消防队员工作守则:
①认真贯彻全院消防安全制度;
②定期维修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备;
③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规则的行为;
④积极参加队内活动,努力学习消防知识,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⑤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平时要做到“四能四熟悉”即:能宣传防火知识,能检查火险漏洞,能整改火险隐患,能扑救初期火灾。熟悉消防措施,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熟悉消防重点,熟悉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
6.消防检查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