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冷藏产品在物流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配发货、运输、温度的控制和检测、设施设备维护等符合要求,保持冷链不断,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范围
适用于冷藏产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四、术语和定义
1.冷藏产品是指对产品储存、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产品。
2.冷处指温度符合2~8℃的储存运输条件。
3.冷冻是指温度符合-10~-25℃的储存运输条件。
4.产品冷链物流是指产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
五、设施
使冷藏产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仓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六、冷藏产品的收货、验收
1.冷藏产品的收货应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他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2.冷藏产品收货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做好接货交接,填写“冷链验收记录表”。
3.储存条件在2~8℃的产品可在待验区验收,储存条件在2℃以下的产品需在冷库验收,所有的冷藏产品在1小时内完成入库,按要求放置在相应的货位。
4.对退回的产品,接受时视同收货,严格按照验收流程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七、冷藏产品的储存、养护
1.冷库根据产品的库存量,对冷藏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分区存放。
2.冷藏产品储存的温度应符合说明书上规定的储存温度要求。
3.储存冷藏产品时应按冷藏产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冷藏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
5.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产品有效期一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八、冷藏产品的发货
1.拆零拼箱和出库复核应在冷藏产品规定的储存温度下进行。出库复核完成后,将冷藏产品放在规定的储存温度相应的发货区,等待发货。
2.装在冷藏产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产品储存运输温度。
3.冷藏产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产品应在30分钟以内,冷冻产品应在15分钟以内。
九、冷藏产品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