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公司内安全运输,顺利完成在产品加工件周转任务,防止由于车辆伤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类车辆,包括铲车、电瓶车、各类汽车司机均应遵守本规定。
2、在公司区域主干马路、各车间外环马路、车间安全道上行驶的各类车辆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3、公司区域主干马路指公司北门直至水暖组,公司东门到三车间。其余为厂区支干马路。车间内部有白色间断标记的通道为车间安全道。
4、主干马路各类机动车辆,时速应在10公里以下;支干马路时速应在5公里以下;车间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马路拐转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各类车辆在起步、出入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笛减速,通过各路口,司机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会车时应做到先让,先慢,先停。
6、一切车辆,除在主干马路外一律不准超车。在主干马路超车时要鸣笛示意,待前车同意后,方可超车。
7、各类车辆在主干道、支干道、车间通道一律靠右行驶,在转弯时应打开转向指示灯,无转向指示灯的车辆,在转弯时司机应伸手示意。左转弯时必须转大弯。
8、各类车辆进入库房、车间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笛,低速(时速不超过3公里)慢行,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9、主干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时至20时)将车辆停放在主干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码放高物,防止阻挡司机视线。
10、各种车辆(包括私人摩托车)在7时至18时不得在公司区域内各种道路上练车。
11、各类车辆的司机除应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学校成⽴道路安全领导⼩组,由专⼈负责道路安全⼯作。
⼆、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道路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道路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学要进⾏⼀次道路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两次有关道路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道路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道路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播、⿊板宣传道路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个学⽣都知道《道路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车⾏驶管理和学⽣上下学的道路安全意识,掌握道路道路指⽰标的作⽤和含义。
七、学⽣集体外出时实⾏队列化,乘车远⾏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可。
⼋、组织安排校园道路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及附近丁字路⼝的道路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