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按培训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终止员工培训或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除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
4.员工的违约责任:
外派培训员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员工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未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⑵违反公司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相应的处罚规定办理;
⑶在培训期间损坏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赔偿公司;
⑷在培训期间员工提出终止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⑸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辞职、离职,违反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外派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一、外派培训员工在外训期间应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应特别注意个人行为,不得损坏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的考勤记录为出公差,应遵守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缺课。
三、外派培训批准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报告,办理退训手续;中途退训缺训的,应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造成培训费用损失的按本制度规定向派出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七章 培训费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培训费用分类:
本制度所称培训费用分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两大类。
内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专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购置维修费,培训场地的租赁费等;
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出差生活补贴、书杂费,其他因培训需求发生的直接费用。
第三十条:培训费用的使用原则:坚持有计划,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培训费用的成本对象:
一、分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二、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三、公司批准的子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第三十二条:培训费用计划的审批流程:
培训费用计划在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或《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中应分别列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的计划控制数。 第八章 培训纪律
第三十三条: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达到培训地点,并在培训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培训评估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二、培训责任人和讲师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检查教具的准备情况。
三、学员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三十四条:课堂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