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分公司或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第十三条: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单位的基本情况,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三、培训责任人:
新员工入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培训方式:
个别沟通或集中上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在本公司《员工培训记录表》中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过入职培训,学习员工手册。 第十五条:企业文化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员工了解国力集团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二、培训内容:
上品公司的发展史,发展纲要,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分析师、讲师。
四、培训方式:
课堂授课。
五、培训时间:
至少半天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