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计算机⽹络为集团局域⽹提供⽹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接⼊服务,由信息部负责计算机连⽹和⽹络管理⼯作。为保证集
团局域⽹能够安全可靠地运⾏,充分发挥信息服务⽅⾯的重要作⽤,更好地为集团员⼯提供服务。现制定并发布《⽹络及⽹络
安全管理制度》。
第⼀条:所有⽹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均归信息部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信息部⼯作
⼈员进⾏。其他任何⼈不得破坏或擅⾃维修。
第⼆条:所有集团内计算机⽹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信息部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连接交换机、集
线器等⽹络设备,不得私⾃接⼊⽹络。信息部有权拆除⽤户私⾃接⼊的⽹络线路并进⾏处罚措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联⽹⼯作必须事先报经信息部,由信息部做⽹络实施⽅案。
第四条:集团局域⽹的⽹络配置由信息部统⼀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不得私⾃更改⽹络配置。
第五条:接⼊集团局域⽹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络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务器统⼀管理分配,包括:⽤户计算机的IP
地址、⽹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不得使⽤静态⽹络配置。
第六条:任何接⼊集团局域⽹的客户端计算机不得安装配置DHCP服务。⼀经发现,将给予通报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七条:⽹络安全:严格执⾏国家《⽹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集团局域⽹上从事任何有悖⽹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
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条:集团员⼯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不得利⽤计算机⽹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不得在局域⽹络和互联⽹上发布有损集团形象和职⼯声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