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条:任何⼈不得扫描、攻击集团计算机⽹络。
第⼗⼀条:任何⼈不得扫描、攻击他⼈计算机,不得盗⽤、窃取他⼈资料、信息等。第⼗⼆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
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集团局域⽹的所有⽤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提供含有计
算机病毒的⽂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信息部部署发布的瑞星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
⼠对病毒和⽊马进⾏查杀。
3、定期或及时更新⽤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第⼗三条:集团的互联⽹连接只允许员
⼯为了⼯作、学习和⼯余的休闲使⽤,使⽤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企业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
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集团有权撤消违法犯纪者互联⽹的使⽤。使⽤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互联⽹的⽹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能利⽤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
4、任何⼈不得在⽹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等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构成犯罪⾏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第⼗四条:集团门户⽹即将改版成功,为了发挥好⽹站的形象宣传作⽤,各部室要及时向信息部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
⽹站内容,加⼤宣传影响。由信息部统⼀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五条:各部门⼈员每⽇上班及时打开计算机,进⼊集团办公系统、浏览相关⽂件信息、学习有关⽂件资料。如有⾃⼰
业务相关的⼯作信息,要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有关责任⼈员。
第⼗六条:充分利⽤办公系统的优势信息处理平台,浏览的相关情况由办公系统后台数据库⾃动⽣成详细记录,以便领导
检查相关登陆信息提供记录参考。
第⼗七条:各部门⼈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性。
第⼗⼋条:严禁外来⼈员对计算机数据和⽂件进⾏拷贝或抄写以免泄漏集团机密,对集团办公系统或其它集团内部平台帐
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必须保证⾃⼰帐号的唯⼀登陆性负责,否则由此产⽣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