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公司在各点分布的网络设备及布线,乱拉线等,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3、公司电脑系统以及应用平台等经系统管理员装好后一个月内,由于中病毒、自己装卸软件等人为因素导致电脑办公软件、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对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14、公司所有电脑上不准使用3G网卡,不准外网与内网共用一台电脑,一经发现由国网公司考核。
15、我公司电脑都有注册,不准使用未经市公司注册的移动储存介质。
16、共用电脑的,查不到责任人时,由部门责任人承担。
17、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或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分公司系统管理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相应问题。
18、凡是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秘密载体,均要存放在保险柜内,与普通载体分开管理。
19、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履行签收手续;及时清理收回。
20、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信息。
不得在没有相应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和传输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具体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21、严禁在普通电话、无绳电话和手机中谈论涉密事项,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时应予以制止。
22、不得在普通传真机上发送涉及企业秘密的文件。
23、涉密文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秘密载体的方式处理。
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4、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秘密载体。
计算机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机房门口明显位置应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第二条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休息。
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
第三条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严禁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第四条认真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收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并严密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
机房资料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方可借出。
作废资料严禁外泄.
第五条机房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机房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状态,保证设备随时畅通。
机房设备开关必须先经检查确认正常后再按顺序依次开关机。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系处理。
非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