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录取与奖励标准
1、参加队12队以上(含12队)录取前六名,4—11队录取前三名。前三名分别奖金、银、铜奖杯,4—6名各奖名次奖匾。
2、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
十一、经费
各队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比赛经费由组委会负担。
十二、报名与报到
1、各队需在4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XXX、157XXX07977
XXX、156XXX66698
邮箱:XXX
2、各领队和教练于4月29日下午15时到XX师范学院(白海校区)体育馆会议室参加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三
裁判长、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大会指派,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协商决定。
十四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
十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