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九、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1、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2、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十、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
1、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3、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4、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十一、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3、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十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2、对从事食品管理及操作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