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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加强常态化防控,对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特建立本制度:
一、需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验工作的人员划分:20xx年秋季开学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作为应检人员;保障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的后勤人员,物业人员,食堂人员以及安保人员作为应检人员;对属于确诊病例和已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境外入闽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闽来闽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及陪护人员的作为应检人员。以上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二、学院医疗保障组负责联系定点核酸检测医院,到校设立检查点,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呈阴性者,作为返岗工作的前置条件。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疗保障组呈报防疫部门,并协助展开医学排查。
三、对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验的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个人医保中支付,对医保未覆盖的人员从学院防疫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为加大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的筛查力度,对开学到校后有发热迹象的人员,要求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同时鼓励师生参加检测。
五、为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在开学复课前应完成两次以上的病毒核酸检测。
一、发热门诊、门急诊及挂号处规范核个人酸检测信息,务必不漏项,信息正确。
二、大规模核酸采样信息,医务科核酸组及时把核酸检测个人信息及时传输到体检信息系统,确保检验科能及时收集到检测人员信息。
三、门急诊及隔离酒店样本按本院批次准时送样,避免耽误PCR实验室开展工作。
四、新冠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患者及疑似病人1.5小时内出报告;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及隔离酒店境外人员核酸检测,6小时出报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原则上12小时内出报告;对于“原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出报告。
五、检验科在出报告后立即上传报告到广东省新病毒信息检测系统,针对个别人员信息错误,由医务科核酸组纠正。
六、违反上述条款,将按医院管理规定处理。
为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玉田县疫情防控办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现将对我校教职工核酸检测要求规定如下。请各部门主任、信息员及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一、基本原则
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严密组织,迅速及时;逐级负责,后果追责。
二、检测人员
1、我校正式职工、临时工作人员;
2、校内居住退休职工、校内居住教职工家属;
3、即将到我校工作的正式和临时人员;
4、其他按防控要求应该检测的人员。
临时进入我校的服务人员、检查工作人员、访客要遵守门卫有关核酸检测的规定)
三、检测时间
(一)校内集中检测:具体时间提前通知,为保证信息及时上传,要按时来校检测,过时不候。不能来校集中检测的自行按时外检。
1、每学期开学前7天内至少两次,其中开学前48小时内一次,两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
2、开学后每周一例行一次,一般在周一进行;
(二)主动自行外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