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目送》你是不是感触颇深,赶紧把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下来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目送读书心得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读了《目送》的第一篇,我就情不自禁地继续看下去,作者能把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描绘的感人肺腑。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
第一篇叫《目送》的文章让我最记忆深刻。作者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进教室和出国上大学的两个情景,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却一次次与儿子疏远。作者记得她也总是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父亲生命结束。
也许,每一个父母都会经历孩子长大疏远他们这个事实,经历自己的父母离开人世。可又有几人会把这样刻苦铭心的事记录下来,用感情记录下来。一般情况下我们看一篇文章,主要看故事内容,新颖的题材才会吸引我们,让我们喜欢。可这本书,只有朴实的文字,简单的故事,平滑的叙述,也能成为家喻户晓的读物,赢的就是真情与文字功底。
我们之所以要读课外书和学习课文,不仅仅是看故事,更要学习,学习语文知识,学习思想内容,学习审美。这样你才没白学。
读完第一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
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
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 “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
“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目送》是龙应台创作的散文集,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从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她送第一天上学的儿子,看到那么一个小小的背影,逐渐淹没在人群里,他不断的回头,以确定母亲还是在的,最终消失在门里;
16岁的儿子要出国学习,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安检,他没有回过头看母亲一眼,母亲的心里不断的喊,回过头看一下,看一下就好,然而最终他消失在门里,没有看一眼;
21岁的儿子,已经开始勉强容忍母爱了。所以她写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所有的感情全部孕育在不必追这三个字,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孩子未必能知晓这一切,孩子可能在想海阔天空任鸟飞,因此你不要追;而父亲的离别,逝去的终究要逝去,请多记住那份曾经,而不必太于忧伤。要勇敢去面对。
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我对于这段话就我自己本身而言,我是很有感触的。
仔细的品味这段话,不难体会出作者所写的这种寂寞是比较深沉的、无奈的。一个可谈的人,我想我们在生活中都很有感触,一个谈得来的知心好友是对我们的生活及情感发泄是有的很大的建设性作用的。一条狗,我觉得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们怎么对它,反过来它也会怎么对我们,它可以抚慰我们独孤的心灵,可以给我们陪伴。但是,反过来想想作者这段的描写有点太过悲壮,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人生绝对不止孤独和寂寞,我们还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可以做,很多快乐的人可以相处,我们可以愉悦自己也可以快乐别人。
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
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的。
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
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
“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
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
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