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有关于新冠疫情环境消杀方案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疫情防控办《关于我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方案》及市环境整治消杀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清洁消杀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和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本市城市清洁专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物、环境”同防原则,落实阳性感染者场所终末消毒动态清零;按照“重点消杀与常态化消杀相结合”原则,遵循本市十大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杀技术要点技术指引,实现复工复产前预防性消毒、环境清洁;推动清洁消杀专业队伍能力再提升,推动行业日常清洁消毒管理能力再提升,推动全社会消毒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再提升。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本次深化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巩固强化阳性感染者场所终末消毒、阳性楼栋消毒、快递物品消毒、出舱人员随身行李消毒、隔离点消毒等,同步推进复工复产单位预防性消毒、公共场所环境清洁,并做好疫情专项垃圾和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第二阶段(6月1日之后):坚持常态长效与应急处置相结合,落实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大清洁等专项行动;强化应急处置,落实阳性感染者场所“转后即消”。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涉疫场所的终末消毒工作
区卫健部门要积极调配专业队伍参与街镇开展涉阳楼栋等场所实施消杀作业。
根据流调结果确定疫源地消毒的范围和对象,阳性病例未转运之前,按照《社区阳性楼栋随时消杀现场操作要点》开展随时消杀,要求每天消杀不得少于2次。
阳性感染者转运后,对感染者居所、工作学习场所、诊疗场所、集中隔离点、转运工具及其他可能被污染的场所进行100%终末消毒。
感染者居所与周边相邻住户如交叉混用厨卫等,对周边相邻住户室内进行100%终末消毒。
在消毒时专业队要规范做好消毒记录,属地村居干部、志愿者要按要求开展过程评价,落实专业消毒效果评价机构开展效果评价。
(区卫健委、各街镇)
(二)做好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1、各类复工复产企业。
在复工复产前,要参照《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单位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指南》(沪肺炎防控办〔2022〕509号),对单位、场所室内各个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重点对办公区、生产经营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人员活动频繁公共区域,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复工复产后,要按照《关于下发办公楼宇等十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2〕21号)的要求,聚焦建筑工地(生活区域)、办公楼宇、交通工具、运输站点、农贸市场、商超、宾旅馆、娱乐场所、各类学校、养老及卫生医疗机构等,加强室内通风,进一步规范日常保洁和落实预防性消毒制度,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工作记录。
(区卫健、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快递大仓、冷链企业和货物集散点。
加强对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增加消毒频次。
重点关注超市仓库和货物等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
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设施、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倡导顾客和员工勤洗手。
按照《上海市快递大仓和集散点货物外包装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沪疾控传防〔2022〕41号)进行消毒,每日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每件货物均进行消毒,消毒过程中应保证外包装每个表面均能消毒到位。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3、涉疫场所。
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急诊及核酸采样点的消毒工作,日常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增加消毒频次,对于感染者就诊、住院、转运期间可能污染的环境,按规定开展随时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