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室内空气及环境消毒:室内空气以通风换气为主,无需进行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
如确需空气消毒,则可以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还可用紫外线等安全有效的方法对空气进行消毒。
针对地面、墙壁,通常可以使用含氯消毒剂或二氧化氯溶液进行擦拭、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消毒。
平时建议尽量避免外出或到人群密集的地方,注意佩戴好口罩。
如果出现咳嗽、发热、无力等症状,可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在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无症状感染者及轻症患者通常需要居家隔离,可以按照用药指引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但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患者需要及时前往定点医院的呼吸内科或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血常规、血生化等检查来明确病情,并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上级最新防控要求,为确保本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现计划开展本区文化旅游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3月29日,结束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工作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棋牌室、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场所等)应按照单位主体责任,自行开展场所环境消杀工作,相关费用自己承担。
三、工作架构
成立XXX区文化旅游场所环境消杀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XXX担任组长,区文旅局副局长XXX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员。
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
四、责任分工
为切实落实好文化旅游行业的场所环境消杀工作,区文旅局计划按照职责分工,分组分片对涉及场所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督导与检查。
(一)公共文化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由公共服务科牵头负责,做好环境消杀工作通知、督导及检查。
(二)文化旅游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棋牌室、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场所等)由市场管理科牵头负责,做好环境消杀工作通知、督导及检查。
(三)电影院(参照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的技术要求)由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开展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督导和检查。
由市场管理科牵头,积极发动区文旅局疫情防控巡查专班,按照“片区包干”的原则,主动对接街镇(园区)三级联动巡查小组,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环境消杀工作落实到位。
五、具体要求
(一)因本区尚处于封控管理状态,暂时采用线上督导检查的方式,督促文旅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线上督导时注意留下视频、照片、文字等资料备查)。
待本区正式解封后,将依托市场管理科、执法大队、巡查专班、三级联动巡查小组等力量开展现场督导,对文旅场所的人员排班、防疫消杀培训、消杀作业记录等的图文、视频资料开展检查,同时可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以了解消杀人员是否掌握消杀的技术要点。
(二)对于已经暂停开放的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景区等),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环境消杀(时间从3月30日开始,应结合本区封控管理的要求视情况开展消杀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如后续相关场所恢复开放的,也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所消杀工作(每天至少开展2次环境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