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欢迎阅读参考。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食堂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责任,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学校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食堂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托管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食堂安全直接责任人。
食堂经营人员必须接受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医务室、综治办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照学校食堂各项管理规范开展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必须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
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
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
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
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
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购物索证索票制度。
3、不制作冷荤食品,食品留样48小时以上。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闭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食堂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分发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切实加强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幼儿食堂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查范围
学生食堂采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关键流程的卫生状况。
二、自查内容
围绕我园幼儿食堂食品安全,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对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自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