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认入职资料后,由人力资源部人员负责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和《新员工报到手续表》,发放《员工手册》、《新员工责任事项》和考勤卡,并为新员工办理各项福利转移手续。
(二)行政后勤保障部
1、为新员工发放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工作服装和识别卡等。
2、行政后勤保障部人员为其安排宿舍。
(三)财务部
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工资,财务部必须为新员工办理个人账号有关手续。
(四)用人部门
由部门负责人为新员工介绍部门领导及部门同事,并向新员工说明其工作职责和注意事项,沟通绩效计划。
(五)入职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制定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企业文化的培训,并向新员工说明企业的历程、业务、前景、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企业的相关规定;用人部门负责部门业务的'培训,向新员工介绍部门基本情况,介绍部门同事,安排上岗及岗位技术技能培训事宜。
五、关于担保书的规定
(一)重要岗位(如财务、采购等)新员工入职必须办理担保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担保人:
1、服务于本企业的员工;
2、无福州本市户口者;
3、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三)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意放弃先诉抗辩权: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企业蒙受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4、悬欠帐款不清者;
(四)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企业,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企业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1、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2、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3、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4、不欲继续保证者;
(六)被担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六、人力资源部入职手续办理的后续工作
1、新员工的信息录入员工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