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
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标准;工程技术规*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
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
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
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
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
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
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进行开箱验收。
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