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1.3.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3.1.3.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3.1.3.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3.1.3.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七、本预案的发布和修改程序
本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