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修理厂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厂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五)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备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报告。
(2)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总经理。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与处理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