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即报告
如是宿舍火灾事故,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路线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校长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如是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在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学校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作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五)、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员要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1、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员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2、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3、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4、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为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园)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火灾、疫情、中毒、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动、邪教、打架斗殴、偷盗等。
4、校园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给我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学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带来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本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校(园)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园)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1、“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班主任、政教处、学校(园)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