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指挥人员:
1、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
3、强化门卫值班。
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
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4、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事故有关情况,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事件发生。
(四)、学校住宿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指挥人员:
1、立即报告
如是宿舍火灾事故,立即报“119”并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路线迅速疏散住宿学生。
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校长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如是一般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在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报告。
如是伤害性事故,值班老师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并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如是校内暴力事件,学校按学校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2、以最快速度及时将受伤学生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
3、作好信息收集工作,并现场进行保护,做好取证等工作。
4、做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五)、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
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员要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1、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员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2、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3、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4、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一、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