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注意事项
7.1员工季度考核工作由企管部组织。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与主管上级共同完成,即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7.2各部门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4号前将上季度每个员工的考核量表及部门考核表交至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完成对数据的统计。
7.3企业管理部于6号前将每个员工上季度根据考核分数报至财务部,财务部将在8号前将绩效工资发给员工。
八、考核表
8.1考核工作使用公司企业管理部统一印制的考核表。
8.2考核表的考核标准由企业管理部根据部门应履行的职能和员工所需能力和岗位职责制定。
8.3考核表的统计工作,岗位责任评价尺度和目标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 员工最终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80%+部门考核分×20%;部门负责人考核成绩=个人考核分×50%+部门考核分×50%。
九、考核结果
9.1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接到结果之日起2日内向企业管理部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对于投诉,由企业管理部及投诉者上级针对其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必要时由总裁办公会最终裁决。
9.2年终考核时,考核结果为季度考核分数的平均数,即年度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数÷4
十、考核责任
10.1原则上由部门正职担任。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考核。
10.2不能在规定日期内上交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由此引起的绩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责任由考核人承担。企业管理部有权对未按时送达考核表的考核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其绩效工资的10%。
十一、发放
11.1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季度考核工资额=月绩效工资×考核分数%×3
11.2考核期内不发放绩效工资,考核期终结时,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随同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放。
评分表
考核得分 对应核发绩效工资
60-100 60-100%
59以下 不发放绩效工资
十二、附则
12.1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12.2试运行期限为20xx年第四季度;
12.3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三、支持性文件
13.1、员工工作周志
13.2、部门周(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表
13.3、各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规范
13.4、公司目标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