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有疑似患者同⾏,应在确认同⾏者名单后,要求同⾏者洗⼿漱⼝并在其他⼈不会接触到的地区等待医疗机构的⾏动指⽰。
3、对于可能接触过病患的⼯作⼈员,应采取与病患相同的处理措施。
其他⼯作⼈员在医疗机构下达指⽰前,除了进⾏必要的⼯作,其他业务全部暂停,并向应急⼩组负责⼈和医疗机构明确告知信息。
4、疑似患者使⽤相关设备后,员⼯应对设备及时消毒。
消毒时要⽤可防御感染的⼝罩、橡胶⼿套、护⽬镜、围裙、橡胶鞋等物品进⾏个⼈防护。
消毒完成后,要充分洗⼿、漱⼝,将使⽤后的⼝罩等物品⽤塑料袋封好,采⽤适当⽅法丢弃。
5、在确保相邻建筑物不被传播的情况下,应打开门窗对展厅进⾏通风,在通风结束前禁⽌其他⼈员进⼊。
消毒结束前禁⽌其他⼈员进⼊。
清洁消毒并空置后的场所,可以投⼊使⽤,不需要特别的防护措施。
⼋、异常处理
1、对员⼯、顾客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时间隔离,并上报当地防疫⼯作指挥部。
速向员⼯传达事实,通知该员⼯告知家⼈。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作。
3、由上级部门负责制定防控⼯作预案,实施分级防控策略。
各部门发现异常情况,应第⼀时间向防控领导⼩组报告,由防控领导⼩组根据情况类别按规定及时采取最⾼可停⼯停产的预案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的重要指⽰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业发展,指导全省电影放映场所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作,制定本指引。
⼀、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健康⾏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
(⼆)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
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作,做好防控⽅案,制定科学可⾏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
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
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
⼆、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健康管理。
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健康管理,掌握员⼯出⾏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风险地区⼈员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员⼯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