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位置公⽰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作要求
(⼀)明确责任。
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是复⼯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责任⼈。
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返校专班57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作。
(⼆)属地管理。
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
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具体联系⼈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作。
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属地“三位⼀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
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为,要从严进⾏查处。
(三)强化指导。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
各区学⽣返校⼯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员⼯,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员⼯才能复⼯复课。
学员复课实⾏⾃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
对培训机构出⼊⼈员(师⽣员⼯、来访⼈员等)实⾏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员必须进⾏扫码登记。
到访⼈员不扫码登记的⼀律不得进⼊,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律不得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件,为落实疫情防控⼯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产经营⼯作,维护全体员⼯⾝体健康以及⽣命安全,特制定本⽅案。
⼀、防控原则
1、⼴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员⼯防护意识和公共卫⽣⽔平,加强疫情预防⼯作,关注返程员⼯情况,预判复⼯⽅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体情况,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员密集场所等⾏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作。
3、建⽴健全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组织领导
1、成⽴新冠防控⼯作⼩组,由总经理担任⼯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复⼯⼯作实施统⼀指挥。
各岗位负责⼈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统筹协调⼯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员和⼯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实现⽹格化管理。
3、以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配合防控⼯作⼩组完成部门内的防控⼯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健康、卫⽣、⾏为的⽇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负责⼈第⼀时间通知防控⼯作⼩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管理
1、每⽇组织全体员⼯上报⾝体健康状况及当⽇体温,如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