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坚决杜绝车间各类事故的发生,车间决定加大对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
经车间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工段、班组、工位安全生产的控制。
一、安全职责:
1、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应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五同时”是指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专人进行帮带,传授技能,保障安全。
建立班组联保互保安全网络体系,以保障班组安全作业。
3、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对安全工作环境有主动监控和隐患消除的责任,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逐级上报并协助解决。
4、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每天应对员工安全作业情况、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员工因身体或疲劳作业等原因无法进行原来的生产作业时,应给予适当的调配以保障员工作业安全。
对于无法进行协调的应主动的进行上报,寻求上级帮助安排解决。
5、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有责任对本单位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
对出现的违章作业情况有权进行制止和主动予以消除,对无法进行的正常管理有主动进行上报的义务。
6、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要对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对工段内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二、安全考核项目:
工段、班组、工位每个月被公司、车间检查以下问题:
1、存在隐患未主动消除、上报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2、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排除。
3、员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设备、工具、车辆。
4、设备、工具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损坏后不及时进行维护、维修继续使用的。
5、新进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进行上岗作业的。
6、新进员工未定老员工进行监护和帮带。
7、员工劳保用品使用不当。
8、公司、车间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
三、安全奖惩和考核:
车间每年拿出部分拨款和安全考核罚款成立安全管理基金,对安全工作管理较好的工段长、班组长、工位长、员工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