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注意,各种安全隐患、可疑物品,最大限度防止爆炸恐怖事件发生。
2、工作要求
⑴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及时传达,积极动员,精心部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员工的紧迫感、责任感,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⑵全体人员要提高敏感性。
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发挥主动性,全面细致地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任务。
⑶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团结协作,讲究技巧,注意方法,耐心细致做好工作。
⑷严肃工作纪律。
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随叫随到。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当项目部及其周边发生暴力袭击、自焚、爆炸、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在场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保部报告,并立即向“119”、“110”“120”部门电话报警。
1、火灾报警
⑴发现火警后,最先发现人应迅速利用联络工具向安保部报警。
⑵安保部追踪火情,向灭火应急行动,组织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2、防爆报警
⑴接到各岗位有暴力恐怖袭击、爆炸或听到有关信息时,立即向安保部报告,留下报警电话和姓名。
⑵由厂区领导或安保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留下双方电话和姓名。
(二)应急疏散
在项目部及其周边有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为避免更多的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伤亡,以及火灾和爆炸时产生的有毒烟雾、高温、爆炸、建筑倒塌等有害因素威胁人身安全,必须首先疏散人群,确立“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1、在场的各部门成员或班组长为现场指挥,有权决定封闭和疏散的范围。
2、现场指挥组织在场管理人员引导疏散、现场警戒。
3、疏散途中,如有被困人员必须首先解救。
4、项目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行使总指挥职责。
由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情况。
5、疏散后期,总指挥下达搜救命令。
对现场进行搜索,救助伤员。
6、火灾现场扑救人员没有接到撤离指令前不准离岗。
(三)现场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