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印发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的要求,统筹推进我县文旅市场及KTV、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咸阳市有关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场所防控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二)做好入场检测登记。
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
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三)坚持预约限流。
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
应当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
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四)加强清洁消毒。
建立《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次,记录消毒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应当对场所营业区、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场地等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五)加强通风换气。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如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六)配备防护用品。
配备充足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等消毒防护用品。
在公共休息区、洗手间等区域配备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物品,便于消费者和员工随时清洁消毒。
消毒物品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正确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
应当定期检查防护用品,及时补充更换。
(七)规范垃圾处理。
设置专用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将废弃口罩、消毒纸巾等用品投入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用塑料袋密闭扎紧后投放。
垃圾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干净整洁无异味,防止满冒,日产日清,并定时定点对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区域地面进行消毒。
(八)排查火灾等安全隐患。
及时排查消毒用品存放、电源管理等安全隐患,加强自查自检,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整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