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型灾害发生时或上级领导通知的特殊时间内发生的灾害,可以同时向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部门汇报。
中、小型级别的灾害,可以只向学校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级别,灾害造成的后果,应急处置的过程、结果,灾害结束的时间,以后如何防范类似灾害发生的建议与方案等。
(五)发布预警灾害发生时,可根据灾害的危害程度适当地发布预警,特别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经出现,或在安全相关网站发布了预警而学校信息网络还没有出现相应的灾害,除了在技术上
进行防范以外,还应当向网络信息用户发布预警,直至灾害警报解除。
(六)预案终止
经专家组鉴定,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同时预案终止。
第四章保障措施
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
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第八条人员保障重视人员的建设与保障,确保在灾害发生前的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灾害处置过程和灾后重建中的人员在岗与战斗力。
第九条技术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技术的建设和升级换代,在灾害发生前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强劲与安全,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相关技术支撑。
第十条物资保障学校要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训练和演练
加强学校网络信息用户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这些用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预案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新媒体环境下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我局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及时掌握网络媒体对我局工作动态、政风行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为全局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舆情监测
1、监测内容。
主要包括我局发展中容易被关注的内容:行风建设、管理和队伍建设等。
2、监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