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火灾现场的电源切断,然后通知通讯联络组。
通讯联络组组长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对火势进行查看,并将火势情况报告应急指挥组,根据应急总指挥的要求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留守火灾现场指挥灭火组进行灭火,向应急总指挥汇报火灾扑救情况。
通讯联络组根据火势的严重程度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到明显位置接应消防车。
通讯联络组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疏散引导组、灭火行动组及安全救护组人员。
灭火组人员就近携带灭火设施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如配电室起火不能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如火势蔓延迅速,不能控制和扑救,灭火行动组人员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
疏散引导小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自己所辖区域内的员工有秩序的从就近的安全出口逃生,逃生时应用湿毛巾(可有效利用现场资源,如:用水将衣袖打湿等)捂住口鼻,弯腰低头,快速有序向安全出口逃生,不应发生混乱,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引导疏散在人员逃离火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对人员进行全面的清点,确保人员全部撤离火灾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应急总指挥报告人员疏导情况(如发现有人员未撤离火灾现场,应根据应急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对未撤离火灾现场的人员进行搜救)。
安全救护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将医疗救护器材带到安全地点,对伤员作救护处理。并根据情况拨打120 急救电话。
5.3 注意事项
5.3.1 人员救护注意事项
烧伤者应尽快脱掉燃烧的衣帽,或就地卧倒,在地上滚动糗灭火焰。
检查救出火场的伤员有无危及生命的严重损伤,如颅脑和内脏损伤、呼吸道烧伤致呼吸困难。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清除口鼻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心跳呼吸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5.3.2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5.3.2.1 电气火灾
电力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及时切断电源,扑救人员身体或所持器械可能触及带电部分而造成触电事故。因此发生火灾后,应该沉着果断,设法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应该特别强调的是,在没有切断电源时千万不能用水冲浇,而要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只有在切断电源后才可用水灭火。有时为了争取时间,防止火灾扩大蔓延,来不及切断电源;或因生产需要及其它原因无法断电,则需要带电灭火。带电灭火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 选用适当的灭火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灭火机进行灭火;
(2) 在使用小型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时,由于其射程较近,故人体、灭火器的机体及喷嘴与带电体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5.3.2.2 化学品火灾
乙醇等醇类发生火灾时,应用雾状水、干粉等来灭火剂扑救。在火灾初期或燃烧物不多时,也可用二氧化碳扑救。
腐蚀性物品着火时,可用雾状水、干砂、泡沫、干粉等扑救。硫酸、硝酸等酸类腐蚀品不能用加压密集水流扑救,因为密集水流会使酸液发热甚至沸腾,四处飞溅而伤害扑救人员。扑救毒害物品和腐蚀性物品火灾时,还应注意节约水量和水的流向,同时注意尽可能使灭火后的污染流入污水管道。因为有毒或有腐蚀性的灭火污水四处溢流会污染环境,甚至污染水源。
腐蚀性物品火灾扑救还应搞好个人防护措施。
敞口容器内易燃可燃液体着火,不能用砂土扑救。因为砂土非但不能覆盖液体表面,反而会沉积于容器底部,造成液位上升以致溢出,使火灾蔓延。
5.4 事故后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组组织人员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作出初步结论,并提出纠正预防的措施,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到安全办公室处。
经理办组织接到通知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出险情况并负责与保险公司的联系理赔事宜。
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及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