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能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学校所有教师都应该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2.统一领导原则。要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3.协同一致原则。班主任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后,要立即成立校网络舆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组织机构:
1.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事件承办人:
教导处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教导处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教导处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
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要安排学校相关人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学校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要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