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事故处置步骤
(一)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的,及时上报总务处,经确认后,立即停止出售该类食品并撤收该批全部食品封存。同时由医务室密切观察已食用过该类食品的学生身体状况的变化情况,若确认为食物中毒,立即上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由医务室人员初步检查确认,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诊断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认为食物中毒,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学生,校办或当天值班领导立即拨打120及时送医院急救。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可向就近医院寻求提供紧急救援。立即报告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或当天值班领导)
(二)确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做好以下工作:
1、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教育处主任组织班主任进行全校紧急排查,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到校医务室进行临时处理。
3、总务处主任和医务人员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的可能。同时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严重者,应及时转往就近大医院。校办公室主任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4、教务处主任组织医务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情调查,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并及时上报。
5、总务处主任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
6、食堂管理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7、食堂经营人、食堂管理人员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
8、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医务室护理患病学生。
9、教务处、团委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10、办公室主任负责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1、总务处主任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13、德育校长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信息保障
1、事件发生后,要设立专值电话
2、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校办公室牵头,总务处、医务室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指挥部,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的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四、物质保障
1、学校团委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刊等,对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食物中毒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大力开展爱校卫生运动。
2、医务室平时应做好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各项物资的储备工作。
3、事件发生后,总务处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4、应急小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