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现场,配合消防、公安等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对全校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二)交通事故
1、报警、报吿。
现场人员发现校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处置措施。
学校主要负責人或者值班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和相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统一指挥现场先期处置工作。
一是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二是维持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记录葦事车辆车牌号码、有效控制肇事人,等待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肇事车辆如已逃逸,应立即向事故现场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便于公安交管部门调查。
三是事故造成伤亡,组织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救援。
如学校正门两侧道路100米内设有医院,学校可以将事故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四是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医疗急救部门进行现场调査和救护。
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在接待室专人接待家长。
组织做好其他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公安机关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善后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根据事故调査结果,学校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进行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溺水事故
报警、报告。
接到学生在校园内外溺水报告,应立即向110、120报警,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
处置措施。
学校接到学生在校园溺水报告,应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组织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