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1、负责班级内幼儿的日常教学和幼儿的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卫生、保健、安全工作程序,确保幼儿安全与健康;
3、认真组织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做好家长工作,积极宣传幼儿教育理念,开展家园合作;
5、积极参加幼儿园各项教研、学习、培训、文体活动;
6、严格执行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