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突出重点。
要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先入为主的效果,打好主动仗。
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妥善处理事故的情况,有关部门已采取的防灾、防病、减少损失等应急措施;报道社会公众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的信心。
4、分类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二)媒体联系和报道要求
1、要为记者采访提供热情和周到的服务,须有专人负责。
2、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稿件应要求记者送交应急领导小组审核。
3、建立新闻宣传资料档案。
及时收集媒体对事件报道的新闻、特写、评述等文字资料,与突发事件的音像、图片等一并整理存档,建立档案库,注明日期、地点、事件,长期保存。
(三)接受新闻采访要求
1、采访前
评估采访要求,提出符合实际的采访内容,明确接受采访的主题、角度、采访者、采访时间、地点、时长以及新闻稿发表形式等一切与采访有关的事项;根据采访提纲,搜集相关资料,准备采访内容。
2、采访时
采访回答应简洁明了,尽量使用明确的、描述性的、形象的语言;内容表述清楚、完整和统一;坚持提供正面的信息,对任何错误信息都要迅速澄清,避免发布可能引起断章取义或曲解的言论;在采访中要占据主动。
受访者要注意言行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3、采访后
总结评估采访过程,分析得失,提出改进方法;存档采访中媒体名称、记者姓名、相关稿件、新闻剪辑片或录像带等,永久性保管。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应急处理结束后,宣传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二)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宣传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应急处理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
并作为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上报下达,长期存档。
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理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宣传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奖励处罚
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责任。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日常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