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xx金融业务、账务进行稽核检查。
(二)协助xx企业制定现金、空白凭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协助xx企业制定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协助xx企业制定合规经营要求。
(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
(六)对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十一条xx储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在营业前解除防盗报警器,开启电视监控设备;营业人员要检查自己使用的工作设备(微机、保险柜等)是否完好,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现金业务区门必须随时锁定,非营业人员不得进入,正确使用营业柜台防尾随联动门,防止外人尾随入内。
(三)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准堆放在桌面上或柜台抽屉内,应及时锁入保险柜。
(四)营业人员离开柜台或午休时,应当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入柜落锁,微机进行系统签退。
(五)营业网点午休,无人值守时,要开启防盗报警器。
(六)营业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核查存取款凭证,注意识别伪钞、伪证,防止发生诈骗,冒领等案件。
(七)工作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部人员赠送的食品、饮料、药物、香烟等。
(九)营业人员应当保持警惕,平时要注意观察营业厅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等情况。
(十)营业网点应坚持迎送运钞车制度,在运钞车到达之前派人观察营业网点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车辆或物品,预防抢劫运钞车案件发生。
(十一)应在营业室内视频监控下的指定柜台内办理现金和款袋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
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金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一,xx企业的责任
(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
(二)制定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金库门锁具改造和维护。
(四)守库室门钥匙的管理与使用。
(五)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
(六)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七)金库的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的登记,进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
(八)根据xx储蓄银行审批的有权进入金库人员的通知(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签名样本、照片等),核发进入金库许可证。接到xx储蓄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通知后,及时收回原许可证。
(九)对点钞室、库内安防设施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