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赛选手须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创业计划书等)
,未及时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项目必须为电商项目;
4、参赛选手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过程中要求退赛须提前三至五天与大赛组委会进行申请;
6、大赛评选结果公布后,参赛选手如对成绩有疑义,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超出该时间范畴不再受理;
7、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二:
评分标准
1、电商创业竞赛最终成绩由创业计划书得分及项目路演得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创业计划书占总成绩40%,项目路演得分占总成绩60%。
2、直播带货竞赛最终成绩由直播带货策划方案得分、直播表现得分和带货数据得分三部分组成,三者分别占总成绩10%、40%和50%。
3、具体评分细则见评分表。
4、减分项:
1)
参加赛前培训过程中出现迟到、早退、破坏课堂纪律等违反培训纪律的选手减5分;
2)
未及时提交参赛材料的选手在未被取消参赛资格的情况下最终成绩减5分。
5、加分项:
(加分后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1)
电商创业竞赛的参赛项目已经实施,并且运营情况良好可适当加分。
(年营业额500万以上加15分,年营业额200—500万加10分,年营业额100—200万加5分,年营业额20—100万加3分)
2)
所有参赛选手在赛前培训阶段表现良好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加5分